据上海市民政局官网介绍,2021年9月28日,《上海市慈善条例》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,自11月1日起施行。该条例建立健全了上海市慈善组织认定和退出机制,创新设置了取消慈善组织认定等重要内容。因此,制订《上海市慈善组织认定和取消认定办法》,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认定、细化明确取消慈善组织认定相关内容,十分必要。
《暂行办法》明确了适用范围:上海市已经登记设立的基金会、社会团体、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,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,以及慈善组织不再从事慈善活动,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取消慈善组织认定,适用本办法。
据悉,《暂行办法》将于2022年9月5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4年9月4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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